3月28日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五大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應征國內環節稅貨物出口優化服務規范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這一重磅消息無疑具有重大影響力!
此舉標志著國家對買單出口逃稅問題的打擊力度已從過去的零散行動上升至法律法規層面,預示著買單出口行為將受到根本性的遏制。
該《公告》實質上是對以往低價逃稅買單出口問題的全面梳理與補充完善。據解讀,國家五部門聯合發布此《公告》的核心目的之一,便是針對低價逃稅出口(特別是鋼材),即業內俗稱的“買單出口”。由于鋼材買單出口涉及出口額巨大且涉稅金額多,因此成為此次公告打擊的重點對象。
自2021年國家全部取消鋼材所有品種的出口退稅后,出口商不必再需要上游開具的發票和出口單據去稅務部門申請出口退稅了,但是這不代表不需要辦理相關手續。
取消鋼材出口退稅后,出口商因無法抵扣采購進項稅,手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富余票")失去原有用途。部分企業為牟利,采取"票貨分離"的違規操作:將貨物交由買單公司以虛假抬頭報關出口,自身則通過地下渠道收匯;同時,將富余票低價銷售給進項不足的國內企業。買單公司通常短期存續后注銷,形成完整的灰色產業鏈。而我國實行"以票控稅"制度,嚴格要求交易中發票、資金流和貨物流必須一致(即"三流合一")。上述操作中,出口商既通過買單公司虛報出口,又將發票違規轉售,實質上同時構成出口端和銷售端的雙重違規,屬于典型的涉稅違法行為。
“合規者得益,違規者受損”——這句箴言在此刻顯得尤為振聾發聵。五部門的重拳整治,不僅是對“買單出口”亂象的終結,更是中國外貿從“野蠻生長”邁向“高質量發展”的歷史性轉折。鋼材企業出海必須合規,也需要尋找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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